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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一县通报工程项目投标串通投标案件公示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10 08:34:00    

围标串标违法案件公示

为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严厉打击和遏制围标串标、专家行为不规范等违法行为,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现将查处的围标串标案件公示如下:

四川国禹建设有限公司、河北塞外天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盛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献县2021年非贫困村路灯建设项目一标段投标中投标IP地址下载、文件上传、文件解密相同存在围标串标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现做出对以上三家公司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一年内(2025年5月1日---2026年4月30日)在献县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领域禁止进行招投标活动及承揽施工业务的处理决定,并予以公示。


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9日

来源: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