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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报!呼和浩特这220家医药机构不能使用医保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08 12:45:00    

6月7日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发布

关于解除220家定点医药机构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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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中纪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国家医保局将对我区部分盟市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开展飞检,自治区、盟市协同推进,实现两定机构飞检全覆盖。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动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现将落实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自5月28日之至6月6日主动解除医保协议的220家定点医药机构通报如下。

以上医药机构自解除医保服务之日起,今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引以为戒,主动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严格遵守医保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规定,坚决抵制各类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共同守护好参保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医保部门将从严从重处理一批不收敛、不收手的定点医药机构,对违法违规问题,一经查实,追回违规医保基金,直至解除医保协议,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同时,欢迎广大参保人对我市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471-12393 0471-2949251。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按《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向举报人发放奖励金,最低不少于200元,最高20万元。

(来源: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