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提出」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赔偿吗?
「法律解答」
第一种,签订了一次劳动合同到期的,公司不续签,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N。
简而言之,不续签有钱拿。千万不要傻乎乎的在离职时选择自愿离职,那样用人单位就不需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种,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或者劳动者满足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公司不续签的。这种情况有争议。
有些地方认为用人单位无终止权,用人单位单方终止合同要支付2N,有些地方则认为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最高院的观点支持前者,鉴于我国并非判例法国家,而且该案并未收录至人民法院案例库,因此劳动者在维权时要注意地方的裁判规则,避免被忽悠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强制缔约制度的立法初衷在于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从而保障劳动者的就业权。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了连续二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的强制缔约义务。强制用人单位缔约虽然对合同自由、意思自治有所限制,但这种限制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实质平等。本案中,劳动者投诉用人单位不属于过失性辞退情形,亦不符合无过失性辞退中因劳动者自身原因用人单位可以不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只要劳动者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其就具有单方选择权,用人单位无权拒绝续订。人民法院依法判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案例参考:最高院发布2024年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张某与某公交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第三种,劳动者单纯个人不想续签劳动合同的,无经济补偿金。
无论是签订几次劳动合同,是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工作满10年,只要是个人原因不续签无经济补偿金。这跟自愿离职是一回事。
第四种,劳动者想以原劳动合同待遇续签,但是公司提供的新劳动合同待遇降低了,那么劳动者因为待遇降低拒绝续签的,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N。
最经典的便是用人单位把原来固定工资变成基础工资加绩效的组合,通常情况可以构成降低工资福利待遇。(具体可参考,《劳动法问答|用人单位可以将固定工资拆分成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吗?》)
第五种,符合法定情形,劳动合同到期顺延至法定情形消失为止,到期后双方仍未对是否续签达成一致,最后的结果可参考上述四种情况。
-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 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期内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束尚未作出前的;
-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 劳动合同期满,服务期尚未到期的;
- 工会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任职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
- 职工协商代表在任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六种,到期后劳动者继续工作用人单位也没有终止的意思,可以按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二倍工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