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这7人驾驶证停止使用 2025-07-08 18:17:00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的公告以下7名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收到满分教育通知书后三十日内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满分学习、考试或经考试仍不合格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