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尔多斯市全面上调社会救助标准,调整后的社会救助新标准自2025年6月起执行。
- 城市低保标准由950元/人每月提高到1020元/人每月;
- 农村低保标准由720元/人每月提高到830元/人每月;
- 城市特困标准由1800元/人每月提高到2000元/人每月;
- 农村特困标准由1100元/人每月提高到1700元/人每月。
- 特困人员中: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补贴标准由1300元/人每月提高到1450元/人每月;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补贴标准由500元/人每月提高到560元/人每月。
来源:鄂尔多斯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