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知识产权法庭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一扩展坞实用新型专利纠纷开展2025年首次联合审理,这也是双方自签署专利行政确权与民事诉讼程序协调审理机制协作备忘录后的首场实践。

该案受理后,深圳知识产权法庭研判发现,涉案专利存在权利稳定性存疑且被告已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复审无效部选择在深圳进行巡回口头审理,符合联合审理的适用情形。
承办法官启动协同程序,与深圳保护中心和复审无效部建立“双向沟通”:
一方面就涉案专利创造性、新颖性判断标准与复审无效部对接,对涉案专利内容进行探讨;另一方面围绕侵权判定中的技术争议、侵权认定等问题,向复审无效部专业团队咨询,提前形成案件技术事实争议焦点的分析判断。
当日上午,复审无效部合议组在深圳保护中心审理庭对涉案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开展巡回口头审理,承办法官全程旁听,同步记录双方观点、捕捉双方分歧;
下午,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公开开庭对专利侵权案件进行审理,依托上午的确权结论当庭宣判,作出侵权纠纷裁判。
这种审理模式,将以往需要数月的程序周期压缩至1个工作日,实现了专利行政确权与民事侵权诉讼程序的高效衔接,明显加快了专利侵权纠纷的化解进程。

联合审理机制破解了行政和司法程序脱节、周期冗长的问题,法院前期精准识别联合审理场景,通过技术事实与法律适用预对接,发挥“行政+司法”优势。
下一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落实专利行政确权与民事诉讼程序协调审理机制协作的工作要求,扩大技术类案件联合审理范围,全面提升协同保护质效,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供“深圳样本”。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