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保险收据的写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标题:
一般为“保险赔款收据”或“交通事故赔偿款收据”。
被保险人信息:
包括被保险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赔案编号:
用于标识具体的保险理赔案件。
保险单信息:
包括保险单号、保险公司名称、保险期间、保险金额等。
出险日期及原因:
详细记录出险的具体日期和原因。
赔款金额:
包括预付赔款和本次实付赔款,需用中文大写填写。
收款人信息:
收款人姓名、证件号码等。
代领人信息 (如有):代领人姓名、证件号码等。签字及日期:
被保险人、代领人及制单人需在收据上签字,并注明日期。
备注:
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在备注栏填写。
保险赔款收据
兹收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号保险单(险)于XXXX年XX月XX日因出险一案之赔款计人民币(大写)XX元整。你公司对该出险案一切赔偿责任,业已终了,立此存据。扣除预付赔款等,本次实付赔款为人民币(大写)XX元整。
收款人(签章):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代领人(签章):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经(副)理会计复核制单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PICC Property and Casualty Company Limited
请注意,以上仅为示例,实际填写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和保险公司的要求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