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怀孕期间被裁员的孕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通常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在孕妇怀孕期间进行裁员,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孕妇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赔偿金计算基础:
赔偿金是基于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的。每满一年,公司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如果员工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则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月工资标准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赔偿金倍数: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即赔偿金 = 工作年限 × 月工资标准 × 2。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怀孕、产期、哺乳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违反此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赔偿金,孕妇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申请劳动仲裁。
请记住,具体情况可能因个案而异,建议在采取任何行动前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