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人是否故意,可以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区分:
主观心态
故意心理:如果有证据证明开车人开车撞人是对特定的受害人且仅有报复伤害的主观心理及客观行为,一般按照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威胁生命:如果其主观上及客观上是为了威胁受害人生命致其于死亡之目的,则按照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报复社会:如果为了报复社会,对不特定的受害人欲实施开车撞人行为并且不计后果,应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客观行为
目标导向:故意开车撞人通常具有明确的目标,行为人会直接冲向特定的人或人群,而非意外碰撞时的无特定方向。
预谋性:行为人在实施撞击行为前可能会有言语或行为表示要伤害特定对象,或者有明确的报复计划。
规避措施:在有充足时间和空间采取制动等避免措施的情况下,仍继续撞击,表明行为人无视后果,具有故意性。
证据审查
动机证据:调查肇事者与受害人之间是否存在恩怨,是否对工作、生活不满,企图报复社会等。
现场痕迹:通过现场痕迹分析,驾驶人的驾驶状态以及路况和周围环境,判断行为人对事故发生的心理状态。
行为一致性:分析行为人的行为是否与其声称的动机一致,是否存在矛盾之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综上所述,开车撞人是否故意需要从主观心态、客观行为、证据审查和法律依据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判断。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行为人的行为符合故意犯罪的构成要件,那么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