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立法权在中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的。根据中国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则负责制定和修改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能与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什么行使国家立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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