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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国际刑警组织(中国与国际刑警组织)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1-28 09:54:52    

一、国际刑警组织的百年简史

1923年的决议文本和会议场景

1923年9月7日,第二届国际刑警大会在维也纳警察局局长约翰内斯·肖伯博士的倡议下,在奥地利维也纳召开,奥地利、捷克斯洛伐克、丹麦、埃及、阜姆(Fiume)、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意大利、日本、拉脱维亚、荷兰、波兰、罗马尼亚、瑞典、瑞士、土耳其、美国、南斯拉夫等20个国家代表参加了会议。

此次会议在逮捕、引渡等国际警务合作方面达成了许多决议,并决定成立国际刑事警察委员会,简称ICPC(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Police Commission),总部设在维也纳。会议还确定了ICPC工作的基本原则,即:提供切实可行的手段协助执法部门打击跨境犯罪,在此过程中保持“中立”立场。电影和小说中所描述的“国际刑警组织特工”具有超国家权力是不存在的,逮捕和扣押的权力完全掌握在当事国国家执法部门手中。2022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9月7日设定为国际警察合作日。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纳粹接管了ICPC。1946年,比利时领导了ICPC的重建,并将总部迁到了法国巴黎。1966 年至 1989 年,总部迁至圣克劳德(如图),之后又迁至里昂。

1950年,ICPC的会徽和会旗开始使用。会徽由橄榄枝围绕的地球、天平、垂直的剑和四道闪电组成,象征着全球和平、正义行动。

1956年,国际刑事警察委员会ICPC(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Police Commission)更名为国际刑事警察组织(“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Police Organization – INTERPOL”, 简称 "ICPO–INTERPOL")。

100年以来,国际刑警组织从最初的20个创始国,逐步增长至1955年的50个,1967年的100个,1989年的150个,到2023年,总数达到了196个。工作语言最初是法语和英语,从 1955 年开始使用西班牙语,阿拉伯语于1999 年被正式采用为第四种官方语言。目前,ICPL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政府间刑事警察合作组织,主要责任为调查恐怖活动、有组织罪案、毒品、走私军火、偷渡、洗钱、儿童色情、网络科技罪案及贪污等大型严重跨国罪案提供技术支持、情报交换和协调工作。

当前,ICPO认为全球最紧迫的犯罪领域包括了恐怖主义、网络犯罪、 有组织犯罪以及金融犯罪和反腐败四大类别。在罪犯识别技术方面,国际刑警组织在2000年、2002年和2016年建立了自动指纹识别系统AFIS、DNA特征数据库和面部识别图像数据库。

2019年,国际刑警组织首次在全球37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打击电信诈骗全球行动——“曙光行动2019”,共冲击10380个窝点、逮捕21549名犯罪嫌疑人、冻结310个账户、截获超1.5亿美元非法资金。

2023 年 7 月至 12 月,ICPO组织开展了针对语音网络钓鱼、爱情诈骗、在线性勒索、投资欺诈、与非法在线赌博相关的洗钱、商业电子邮件泄露欺诈和电子诈骗等网络金融犯罪的跨大陆行动。该行动在 34 个国家逮捕了近 3,500 人,并扣押了价值 3 亿美元(约 2.73 亿欧元)的资产。

二、中国与国际刑警组织

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之初,随着国际关系的变化和国家间的频繁往来,跨国性犯罪开始向国内渗透,对我国社会治安产生了很大的冲击。1979年、1980年,中国分别接到了肯尼亚、菲律宾外交部的照会,邀请中国参加国际刑警组织大会。可那个时候,我们并不了解这个有着60多年历史的组织情况,以为只是个一般性的会议。”

1979年,新华社记者采访了国际刑警组织在肯尼亚召开的会议。台湾当局竟然以“中华民国”的名义派出了“中国代表团”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中心还挂有“中华民国”的“国旗”。后来,经我国驻肯尼亚使馆严正交涉,会议组织方撤掉了“中华民国”国旗。

此次采访,让中国初步了解了国际刑警组织的情况。该组织当时拥有成员国127个,总部设在巴黎,有现代化的情报网,与60多个成员国中心局有电讯联系,每年召开一次大会,主要职能是为侦破国际犯罪提供情报合作。

1980年,南斯拉夫来信建议我国与国际刑警组织代表接触。不久,时任公安部治安行政局副局长的余海宇借在国外开会的机会,与国际刑警组织代表布鲁格见了面。这也是我国与国际刑警组织代表的首次接触。

1982年,公安部治安行政局以公安部名义起草了给党中央、国务院的专题报告,并抄送外交部国际司征求意见。经批准,同年秋天,时任治安行政局副局长的高旭专程赴国际刑警组织总部与秘书长博萨会晤。加入国际刑警组织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1983年,卓长仁一伙劫持客机逃往南朝鲜。南朝鲜当局以我国未与其建交为由,将卓长仁等移交到了台湾。

1984年9月,第53届国际刑警组织年会即将在卢森堡召开。美国和台湾当局强烈反对大会讨论中国加入该组织的申请,且台湾要求保留其在组织内的全部权利。但在91个国家明确表示支持中国的情况下,公安部派代表团参加了国际刑警组织第53届全体大会,但表示台湾只能以“中国台湾地区警察机构”的名义留在组织内,在中国被正式接纳为成员国之前,将不出席会议。

复杂的国际斗争硝烟弥漫。美国提出,国际刑警组织应该寻求办法让台湾留在该组织内。9月4日下午,国际刑警组织大会讨论我国入会申请。但因计票错误而没被接纳。第二天上午(9月5日),在重新投票后,大会通过了中国的入会申请,原“中华民国”的牌子被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1988年,我国首次成功押解携300多万美元潜逃国外的福建省外贸总公司驻多哥公司经理胡正光、副经理杨苑琛回国。为我国与尚无引渡条约的国家警方合作,成功实现变通引渡、追捕押解在逃人员回国,提供了经验。

三、红色通缉令

ICPO的协查通知采取了七色颜色编码的分类方式。其中,涉及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控制的就是一些文艺作品中常提及的“红色通缉令”——RED NOTICES。除此之外,还有针对联合国安理会制裁委员会目标的实体和个人发布发布的特别通缉令。还可以应国际刑事法庭和国际刑事法院的要求发出通知,以寻找因在其管辖范围内犯下罪行,特别是种族灭绝罪、战争罪和反人类罪而被通缉的人。

红色通缉令:寻找并逮捕被通缉者以进行起诉或服刑。

黄色通知:帮助寻找失踪人员(通常是未成年人),或帮助识别无法表明身份的人员。

蓝色通知:收集有关个人身份、位置或与刑事调查相关的活动的其他信息。

黑色通告:寻找有关身份不明的尸体的信息。

绿色通知:针对某人被认为可能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犯罪活动提供警告。

橙色通知:警告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和迫在眉睫的威胁的事件、人员、物体或过程。

紫色通知:寻求或提供有关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物品、装置和隐藏方法的信息。

近年来红色通缉令的发布数量均超过了万人。2019——2023年通缉人数分别为15697人、13618人、12940人、12478人和11709人。这些通缉令必须经过审查和授权才能够生效。

第一份红色通缉令是 1947 年针对一名因谋杀警察而被通缉的俄罗斯男子发出的。红色通缉令是针对因谋杀、强奸和欺诈等严重普通法犯罪而被通缉或服刑的逃犯发出的,是向世界各地的执法部门发出的请求,要求寻找并临时逮捕某个人,等待引渡、移交或类似的法律诉讼。实际上不是逮捕令,而是某个国家或国际法庭针对通缉犯的国际警报,其中包括识别信息和对该人的指控摘要。

案例一: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红通逃犯洪春辉、尹龙杰从韩国被顺利遣返回中国。

1998年12月30日晚,在吉林省延边州延吉市某练歌厅内,尹龙杰伙同洪春辉等人持刀将与尹有过节的池某某砍伤,随后跟踪受害人前往医院,将正在接受治疗的池某某再次砍伤至抢救无效死亡。尹、洪二人分别于2013年2月、2020年1月潜逃至韩国。2020年5月27日,延吉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尹批准逮捕;7月6日,延吉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洪批准逮捕。经中韩双方紧密合作,韩国警方先后在韩国首尔市、乌山市将洪、尹二人抓获,并于11月12日、11月19日将二人遣返回中国。

案例二:中国警方近日向韩国警方移交4名从事电信诈骗犯罪活动的韩国籍红通逃犯。

2020年7月,多名韩国籍犯罪嫌疑人在天津市设立犯罪窝点,通过拨打电话假冒韩国金融部门工作人员,诈骗68名韩国受害者9.95亿韩元,被韩国执法部门以涉嫌诈骗犯罪通缉,并向国际刑警组织申请发布了上述嫌疑人红色通报。应韩国警察厅请求,中国公安部迅速部署天津公安机关开展核查工作,打掉了这一电信诈骗犯罪窝点,抓获4名韩国籍犯罪嫌疑人,在完成相应调查后,依法将其遣送出境并移交韩方。

随着国际交往的增多,我国近几年来平均每年发出红色通缉令40多份,抓捕押解外逃犯罪嫌疑人20多人。目前,在INTERPOL网站上可以查询到的,被我国通缉且国籍为中国的红通人员共2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