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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巧用“以保促调”机制 高效化解涉企纠纷

近日,梅河口法院通过“保全+调解” 解纷模式,成功化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生动的司法实践。2021年至2022年期间,原告A公司向被告B公司持续供应货物,被告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仅支付部分货款,拖欠货款总计30余万元。原告多次催讨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为防止被告

债务起诉去法院哪个部门

债务起诉应该向 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来说:被告住所地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

信阳市浉河区法院:诉前调解 用心用情保障涉军维权

大象新闻记者 龚雪 通讯员 李诗露为进一步深化军地司法协作,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4月15日,信阳市浉河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玉虎,民事一庭审判庭庭长向自生一同赴信阳某部队就一起占房不还的涉军纠纷开展前期沟通调解工作。 此次纠纷源于多起军产房屋被非法占用事件。该房屋系部队合法财产,长期用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