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怎么救济 2025-01-06 17:52:36 当公民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救济:投诉举报公民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对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服的,公民可以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复议范围包括行政机关答复不予公开、无法提供、不予处理或逾期未作出处理等情形。行政诉讼